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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义证券文华证券

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文义证券,以及文华证券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简述仓单的法律性质。 (1)仓单...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文义证券,以及文华证券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简述仓单的法律性质。

(1)仓单首先是一种有价证券;(2)仓单还具有交付指示证券的性质;(3)仓单还是一种物权凭证;(4)仓单是一种文义证券;(5)仓单是要因证券;(6)仓单是要式证券;(7)仓单是换取证券。

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一十条,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仓单的性质 仓单为有价证券 《合同法》第387条规定:“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票据的特征和功能是什么?

1、票据是“流通证券”。票据可以流通转让。票据权利的转让灵活简便,无须通知债务人,通过背书行为直接转让。(2)票据的功能 汇兑功能 汇兑功能指票据是代替异地输送现金的良好的汇兑工具。

2、票据是提示证券。票据权利人请求付款或行使追索权时,须向义务人提示票据。义务人经审查票据是否真实及是否具备要式之后,才可按票据文义履行付款义务。票据是返还证券。

3、(1)票据是设权证券,证券权利因作成证券而创设。(2)票据是债权证券。票据权利人对票据义务人可行使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3)票据是金钱证券。票据以一定的金钱为交付标的。(4)票据是流通证券。

票据变造的法律效力

1、票据法作这样的规定:一是促使票据受让人严格履行其注意义务,使变造的票据不易流通;二是防止持票人的欺诈,维护 票据债务人 的合法利益。对明知票据变造而使用的,法律上也科以刑事的、行政的法律责任,以示惩戒。

2、我国《票据法》第14条规定:“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3、票据经过变造后,该票据仍然有效。变造的票据虽然为有效票据,但变造票据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变造票据的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4、法律主观:票据的法律效力是:票据是设权证券;票据权利人对票据义务人可行使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票据以一定的金钱为交付标的;票据权利的成立,不必以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原因关系的成立为前提等。

5、【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四条规定,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6、对票据加以挖补、覆盖、涂改、剪接,从而非法改变票据的记载事项。签章的变造属于伪造。伪造、变造票据属于欺诈行为,应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不影响票据上其他当事人真实签章的效力。

与其他有价证券相比票据的特殊属性包括

1、(1)票据是设权证券,证券权利因作成证券而创设。(2)票据是债权证券。票据权利人对票据义务人可行使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3)票据是金钱证券。票据以一定的金钱为交付标的。(4)票据是流通证券。

2、【答案】:ABCD 本题考核票据的特征。票据的特征包括: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票据是“文义证券”、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是“金钱债权证券”、票据是“要式证券”、票据是“流通证券”。

3、票据是债权证券、流通证券、无因证券、文义性。想了解的更细致的话,可以百度搜索或者关注“汇承科技”公众号,他们会就市场上最新最热的话进行推送,还是蛮实用的。

4、票据包括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如股票、企业债券、发票、提单等。

5、票据以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票据是出票人依法签发的有价证券。票据所表示的权利与票据不可分离。票据所记载的金额由出票人自行或委托他人支付。

什么是文义证券呀

票据所创设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完全地、严格地依票据上所记载的文字为准,不得离开票据上的记载文字,以其他事情因素来解释或确定。

(三)票据是文义证券 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只依票据上所记载的文义来确定,票据文义以外的任何事实与证据皆不能用来作为认定票据上的权利和义务的证据。(四)票据是无因证券 票据上的权利与义务不以任何原因为其有效的条件。

仓单是保管人收到仓储物后给存货人开付的提取仓储物的凭证。仓单除作为已收取仓储物的凭证和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外,还可以通过背书,转让仓单项下货物的所有权,或者用于出质。

举例说明文义证券和无因证券

文义证券是指证券上的权利义务仅依证券上记载的文义而确定的证券 无因证券。即票据上权利的存在只依票据本身上.的文字确定,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票据为必要,至于权利人取得票据的原因,票据权利发生的原因均可不问。

(1) 本票作为票据的一种,具有票据的基本性质,即本票为金钱证券、设权证券、要式证券、文义证券、无因证券等。(2) 本票是出票人自己支付本票金额,是一种自付证券。这是本票与汇票和支票最显著的区别。

特征 (1)本票是票据的一种,具有一切票据所共有的性质,是无因证券、设权证券、文义证券、要式证券、金钱债权证券、流通证券等。 (2)本票是自付证券,它是由出票人自己对收款人支付并承担绝对付款责任的票据。

与其他有价证券相比,票据的特殊属性包括(票据是完全的有价证券, 票据是金钱债权证券, 票据是文义证券, 票据是无因证券 )。正确答案是:票据是完全的有价证券, 票据是金钱债权证券, 票据是文义证券, 票据是无因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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